近日,國家衛健委公布了《餐飲食品營養標識指南(征求意見稿)》,其中明確提出,菜單上應標明營養成分表等營養標識,且不得夸大餐飲食品的營養作用,不得明示或暗示治療疾病的作用。
《餐飲食品營養標識指南(征求意見稿)》適用于各類餐飲服務和集體食堂制作并提供給消費者的餐飲食品的營養標識。其中提出,營養標識內容應當主要標示在菜單、官方網站、官方公眾號等載體上。能量值和營養素含量值應以每份或每100g/100mL餐飲食品中的含量值標示。同時,餐飲食品營養標識信息應清晰醒目,并鼓勵對所有餐飲食品進行營養標識。自助取用食物和展示用食品,應在食品旁邊標示營養信息。菜單上鼓勵聲明“一般人群每日能量需要量為2000kcal,控制能量攝入就可以控制體重”和“成年人每日食鹽攝入量不超過5克(相當于鈉攝入不超過2000mg),低鹽(低鈉)飲食可以防止高血壓”。

此外,在餐飲食品營養標識的管理方面,指南提出營養標識應當真實、客觀,不得虛假,不得夸大餐飲食品的營養作用,不得明示或暗示治療疾病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