遑論種種政策和力度,遑論關于食品安全監管的理念的進步,當前,我國缺的不是技術和設備,也不是觀念,而是關于一系列食品安全監管措施的落實。
近日來,形形色色的食品安全問題層出不窮,從黃浦江成千上萬的死豬到上海兩人感染H7N9禽流感死亡,通過豬標了解到死豬的來源是嘉興,國家監管部門根據豬標追溯相關豬肉是否安全,并對問題豬進行排查,以此減少死豬對社會帶來的危害。
縱觀當前社會的發展,追蹤追溯體系在食品安全方面發揮的功能已經不再是什么新鮮事兒,且國家也在加大力度的推行食品安全領域的追蹤追溯體系建設,從肉菜追蹤追溯體系工作的試點到逐步推廣,力爭確保從農田到餐桌的全程產業安全鏈也在發揮作用,那么,為何當前還是會出現各種食品安全問題呢?
毋庸置疑的是,國家關于食品監控方面的探討和摸索是值得認可的,至少在今天可追溯系統在食品安全監管發揮的作用已經被社會所接受。
早在2002年,歐盟委員會出臺了法規,要求從2005年1月1日起,凡是在歐盟國家銷售的食品必須具備可追溯功能,否則不允許上市銷售,不具備可追溯性的食品禁止出口。
為此,我國在借鑒學習國外的基礎上,開始了肉菜追溯體系的建設,需要食品必須具備可追溯功能,
可追溯系統就是在產品供應的整個過程中,對產品的各種相關信息進行記錄存儲的質量保障系統。其目的是當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時,能快速有效地查詢到出問題的原料或加工環節,必要時進行產品召回,實施有針對性的懲罰措施。
在業內,我們都知曉構建食品追溯體系是食品安全監管的重要手段,而目前追溯技術主要包括條形碼技術和射頻識別技術RFID。
然而,記者獲悉,當前關于給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統實施的企業并沒有被國家重視,在此,建議國家監管部門密切加強一系列提供食品安全可追溯的硬件、軟件設備供應廠商的關系,做好食品生產企業與可追溯硬件、軟件供應廠商的橋梁,一方面敦促食品企業主動自覺做好食品安全可追溯的相關設備采購和實施工作,另一方面,幫組食品企業在尋找最佳食品安全可追溯解決方案供應商。
食品安全方面反映在社會形態中牽連的部門和力量是多方面的,為此在食品安全監管落實的過程也是穿插著國家、食品企業自身、可追溯硬軟件供應廠商、消費者等角色,食品安全構建有賴各方力量齊抓共管,將措施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