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正式對食品安全法草案進行二審,二審草案已經全部刪除原先規定的電子監管碼相關條款。這意味2005年以來,國家質檢總局力推的產品質量電子監管網失去了法律支持。
《食品安全法(草案)》于今年4月20日向社會全文公布,征求各方面意見和建議。
該草案的第五章第二十九條規定:國家對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實行監管碼制度,此外,多項條款在食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等方面對電子監管碼進行了規定。不過,昨天提交會議審議的二審稿將上述涉及電子監管碼的條款全部刪除。
對此,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解釋,對于一審稿中涉及電子監管碼的相應條款,各方意見分歧較大。全國人大法律委、法工委就此召開了立法討論會。與會者提出:電子監管碼技術難度不大,對產品防偽作用有限;目前企業已廣泛采用條形碼,再實施監管碼,企業需要支付入網費外,還涉及增加員工、設備等問題,會增加生產成本,建議法律不做規定。
從國家質檢總局2005年開始在全國推廣產品質量電子監管網,到今年兩會期間質檢總局推動將電子監管網寫入我國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中,全國食品行業和防偽行業企業均在呼吁停止推廣電子監管網。
其中,來自食品行業的反對聲音最為強烈。昨天,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的會議資料透露,河南雙匯集團提出,如果一支一碼或一小包裝一碼,每年該集團成本將增加3.5622億元。
據公開資料顯示,中信國檢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下稱“中信國檢”)于2005年1月20日,由香港上市公司中信21世紀有限公司與中國國家質檢總局信息中心及中國華信郵電三方合資成立。國家質檢總局信息中心是質檢總局的下屬事業單位,該單位擁有30%的股份。三方在合資協議里明確:三方“將有權按彼等于合資公司之注冊資本中之股權比例攤分合資公司之溢利凈額。”
此外,中信國檢董事長陳曉穎不僅是該公司一把手,同時還是國家質檢總局中國產品質量電子監管網推廣工作小組辦公室副主任。
昨日,記者就刪除一事,致電陳曉穎,其秘書稱她現在無法接受采訪。中信國檢宣傳部門負責人王公詮表示 “此事敏感”,需要請示公司領導。國家質檢總局新聞辦相關負責人夏文俊昨天也拒絕就此事做出立即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