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于“農產品質量可追溯系統”的國家政策和文件
1.1《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的意見》
國務院辦公廳2015年12月30日發布《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的意見》國辦發〔2015〕95號。要求各級政府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以落實企業追溯管理責任為基礎,以推進信息化追溯為方向,加強統籌規劃,健全標準規范,創新推進模式,強化互通共享,加快建設覆蓋全國、先進適用的重要產品追溯體系,促進質量安全綜合治理,提升產品質量安全與公共安全水平,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生活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
意見指出:追溯體系建設是采集記錄產品生產、流通、消費等環節信息,實現來源可查、去向可追、責任可究,強化全過程質量安全管理與風險控制的有效措施。意見明確提出:建立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全程追溯協作機制,以責任主體和流向管理為核心、以追溯碼為載體,推動追溯管理與市場準入相銜接,實現食用農產品“從農田到餐桌”全過程追溯管理。推動農產品生產經營者積極參與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臺運行。中央財政資金支持開展肉類、蔬菜、中藥材等產品追溯體系建設的地區,要大力創新建設管理模式,加快建立保障追溯體系高效運行的長效機制。
1.2 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
摘要:2018年中央一號文件《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第三大條第(二)條:實施質量興農戰略。制定和實施國家質量興農戰略規劃,建立健全質量興農評價體系、政策體系、工作體系和考核體系。深入推進農業綠色化、優質化、特色化、品牌化,調整優化農業生產力布局,推動農業由增產導向轉向提質導向。推進特色農產品優勢區創建,建設現代農業產業園、農業科技園。實施產業興村強縣行動,推行標準化生產,培育農產品品牌,保護地理標志農產品,打造一村一品、一縣一業發展新格局。加快發展現代高效林業,實施興林富民行動,推進森林生態標志產品建設工程。加強植物病蟲害、動物疫病防控體系建設。優化養殖業空間布局,大力發展綠色生態健康養殖,做大做強民族奶業。統籌海洋漁業資源開發,科學布局近遠海養殖和遠洋漁業,建設現代化海洋牧場。建立產學研融合的農業科技創新聯盟,加強農業綠色生態、提質增效技術研發應用。切實發揮農墾在質量興農中的帶動引領作用。實施食品安全戰略,完善農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標準體系,加強農業投入品和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健全農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監管體制,重點提高基層監管能力。
1.3《農業部關于加快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的意見》
摘要:建立“高度開放、覆蓋全國、共享共用、通查通識”的國家平臺,賦予監管機構、檢測機構、執法機構和生產經營主體使用權限,采集主體管理、產品流向、監管檢測和公眾評價投訴等相關信息,逐步實現農產品可追溯管理。各行業、各地區已建追溯平臺的,要充分發揮已有的功能和作用,探索建立數據交換與信息共享機制,加快實現與國家追溯平臺的有效對接和融合,將追溯管理進一步延伸至企業內部和田間地頭。鼓勵有條件的規?;r產品生產經營主體建立企業內部運行的追溯系統,如實記載農業投入品使用、出入庫管理等生產經營信息,用信息化手段規范生產經營行為。
1.4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陜西省加快推進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實施方案》
摘要:堅持政府引導與市場化運作相結合,發揮企業主體作用,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形成追溯體系建設合力;堅持統籌規劃與屬地管理相結合,加強頂層設計,充分利用和整合現有平臺資源,加強指導協調,層層落實責任;堅持形式多樣與互聯互通相結合,推動各類追溯技術系統互聯互通和開放共享,提高運行和監測有效性;堅持政府監管與社會共治相結合,創新治理模式,保障消費安全和公共安全。
到2020年,基本形成覆蓋全面、多級聯通、多方協同的全省產品追溯平臺體系和管理機制,初步實現有關部門、地方和企業追溯信息互通共享;食用農產品、食品、藥品、農業生產資料、特種設備、危險品、稀土產品等重要產品生產經營企業追溯意識顯著增強,采用信息技術建設追溯體系的企業比例大幅提高;社會公眾對追溯產品的認知度和接受度逐步提升,追溯體系建設市場環境明顯改善。
推進食用農產品追溯體系建設。建立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全程追溯協作機制,以責任主體和流向管理為核心、以追溯碼為載體,推動追溯管理與市場準入相銜接,實現食用農產品“從農田到餐桌”全過程追溯管理。推動農產品生產經營者嚴格履行生產安全責任,積極參與省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臺運行。加快肉菜追溯體系建設進度,積極開展中藥材追溯體系建設。
二、建設“農產品質量可追溯體系”的作用和必要性
2.1 可有效協助主管部門監督和管理生產企業的標準化、規范化生產,提高全過程質量安全管理與風險控制管理水平,保障產品質量。
農產品質量可追溯體系是提高全過程質量安全管理與風險控制管理水平的有效措施和必要措施。通過農產品質量可追溯體系,可有效協助主管部門監督和管理生產企業的標準化、規范化生產,促進生產企業的質量意識,規范生產過程,最終達到保障產品質量安全的目的。
出現產品質量事故后,通過農產品質量可追溯體系可實現隱患產品的快速召回,降低質量事故的風險升級和擴大。
2.2 可作為向監督機構及第三方認證機構提供的產品生產、質量管理的證據和證明性材料。
農產品質量可追溯體系的建設,幫助生產企業完善生產過程的記錄工作,生產記錄可作為可作為向監督機構及第三方認證機構提供的產品生產、質量管理的證據和證明性材料。
2.3 促進企業總結生產經驗,提高生產技能和管理水平。
通過農產品質量可追溯體系完成詳細的農事生產記錄,可促進企業總結生產經驗,提高生產技能和管理水平。
2.4 促進產品銷售。
通過農產品質量可追溯體系可促進消費者對產品生產過程的“知情權”,可促進消費者對產品的信任,促進產品銷售。
三、項目建設的主要構成和內容
3.1 信息采集設施、設備
視頻影像監控、相機、智能手機、智能傳感設備(溫、濕度;土壤檢測傳感等)等。
3.2 檢測設備、儀器
土壤檢測儀;水質檢測儀;
產品檢測儀器;農藥農殘檢測儀等。
3.3 信息錄入系統
信息錄入終端機、智能手機、電腦等。
3.4 軟件系統及服務器
軟件系統:管理后臺、生產企業后臺、消費者端;
服務器。
3.5 輔助配套
光纖、電纜;
二維碼標簽打印設備;
二維碼標簽、耳標、腳環等。
四、其它地區案例及概況
4.1 案例
1)浙江麗水市縣域農產品質量可追溯平臺

2)廣西南寧市農產品質量可追溯平臺

3)聯想控股旗下佳沃集團產品可追溯系統

4.2 全國其它縣市推進情況
中國政府招標信息網

五、項目建設推廣模式
5.1地域/行業統一建設可追溯體系
主管部門以“**縣農產品質量可追溯平臺”或者“**?。ㄊ校瘏^)**產業協會產品質量可追溯平臺”的形式建立統一的地域或行業可追溯平臺。地域內或行業內生產企業入駐平臺后,監管部門通過大后臺對所有生產企業的農事生產過程進行監督和管理。
主管部門(項目擬建設單位)根據當地產業、產品生產企業實際情況,規劃不同規模生產企業以不同的形式入駐可追溯體系,對規模大、基礎設施完善的生產基地接入視頻監控、智能傳感、VR等完善的信息采集系統,對生產基地偏遠、規模較小的生產企業采用基礎信息錄入的方式使用可追溯體系。
模式優勢:主管部門可以方便的統一監管各生產企業的生產情況。
5.2政策支持、財政補助企業自建可追溯體系
主管部門(項目擬建設單位)根據當地產業、產品生產企業實際情況,充分發揮生產企業的積極性,通過制定鼓勵政策和專項扶持(獎勵)資金,鼓勵生產企業自建可追溯體系。主管部門對項目建設情況進行評估和驗收。
模式優勢:各生產企業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建立更符合實際情況和需要的可追溯體系;可充分調動生產企業的積極性和自主性。
5.3 支持生產企業自主選擇第三方可追溯平臺
主管部門(項目擬建設單位)根據當地產業、產品生產企業實際情況,充分發揮生產企業的自主性和積極性,通過制定鼓勵政策和專項扶持(獎勵)資金,鼓勵生產企業選擇入駐第三方可追溯體系平臺。主管部門(項目擬建設單位)對生產企業使用可追溯體系的情況進行核實、審核和驗收。
模式優勢:實用于本地/本行業生產企業較少的情況;前期投入少;可以較快完成系統的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