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規定表示,獸藥標簽或者說明書應當用中文標明獸藥的通用名稱、成分、含量、規格、生產企業、產品批準文號(進口獸藥注冊證號)、產品批號、生產日期、有效期、適應癥或者功能主治。適應癥、用法、用量、停藥期、禁忌癥、不良反應、注意事項、運輸、儲存和保管條件等。有產品名稱的,還應當注明產品名稱。
隨著畜牧業的蓬勃發展,獸藥作為一種特殊的商品,在畜牧業的健康發展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作為預防和治療動物疾病的藥物,必須符合國家法定質量標準,以保證藥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從而保障水產養殖業的健康發展、動物源性食品的安全和公眾健康。

作為獸藥生產企業,我們應該高度重視獸藥產品的質量安全。在藥品生產過程中,包裝質量檢測是一項非常具有挑戰性的工作。人工檢測容易造成眼睛疲勞,效率低,精度低,而機器視覺通過替代人工檢測可以大大提高生產效率和自動化程度。
檢測內容:獸藥標簽上產品批號、生產日期、有效期。

解決方案:
在獸藥生產線上安裝OCR字符視覺檢測系統;獸藥標簽編碼貼標簽后,觸發機器視覺傳感器對標簽進行拍照,并將其發送到系統。該系統提取和分析圖片,并將其與設定的圖片進行比較,以了解標簽的第三階段是否正確; 當檢測到標簽上的三級碼噴涂不合格時,系統向剔除裝置發送信號進行剔除處理并報警提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