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自治區消協工作人員介紹,要識別“綠色食品”,首先要看該食品有沒有正圓形圖標、專用文件、編號、防偽條碼等四個方面的內容。市場上假冒綠色食品主要有本是綠色食品,但超過了3年認證期,未繼續申報認證;某個廠家的一個產品獲得了認證,其他沒有認證的產品也掛上了綠色標志;盜用綠色標志等行為。
消協提醒消費者,綠色食品標志商標作為特定的產品質量證明商標,其專用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保護。“綠色食品”的圖案是由上方的太陽、下方的葉片和中間的蓓蕾三部分構成,圖形為正圓形。
此外,產品外包裝上要同時印有綠色食品商標標志、“經綠色食品發展中心許可使用綠色食品標志”字樣的文字和批準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