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人員了解情況后,立即趕赴該超市進行現場檢查。執法人員在該超市面包柜臺里出售的31袋面包中檢查發現,有16袋面包生產日期標簽多層重疊,標簽下面的日期均已超過5天的保質期。經詢問,超市老板交代,因為面包過期怕損失,就想到貼上新的生產日期標簽來銷售。工商人員當場對這16袋擅自更改生產日期的過期面包予以了下架及扣留。
22日,鐵力市工商局雙豐分局接到市民劉女士投訴稱:20日在雙豐鎮轄區一超市購買了生產日期為19日的面包一個,價值2元,食用后發生了腹痛、拉肚子等現象。劉女士不經意間發現面包袋上的生產日期標簽很厚,原來生產日期標簽是重疊著的三層,于是將標簽一層層地揭起。發現除了最上面一層標簽標注的生產日期為19日外,下面被覆蓋住的一層標簽的生產日期為4月7日,最底層標簽的生產日期竟然為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