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料、食品過了保質期, 竟重新打碼改了生產日期繼續銷售。昨日記者從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在一次突擊檢查中, 鯉城街道玉井村某無證經營的食品店被逮個正著,現場發現篡改日期的醬油和鹽典、葡萄糖等飲料。該店主面臨14萬元的重罰。
執法人員趕到時,該店正在營業,走進倉庫發現,有一名工人正在使用噴碼機,對一批過期的鹽典運動飲料瓶蓋上的生產日期進行涂改。此外,倉庫內還有生產日期打碼器3臺、噴漆稀釋劑3瓶、打碼墨水1瓶、用來包裝食品紙箱的膠布1卷?,F場清點,執法人員共查獲生產日期被涂篡改的鹽典飲料81瓶、葡萄糖飲料94瓶、味極鮮醬油31箱。
經現場詢問,店主陳某無法提供食品流通許可證、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陳某涉嫌無證經營和非法涂改食品生產日期,當即立案調查。執法人員已沒收用于更改生產日期的工具設備,查封所有過期食品。
原來,陳某在未取得相關證件情況下,擅自經營該食品店,于今年3月正式對外營業。這些過期食品,都是陳某從一些廠家進貨的。針對已過期食品,陳某用油墨稀釋劑擦掉原生產日期,用購買的噴碼機打印上了虛假的生產日期。
近日,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向陳某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根據《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針對陳某未經許可從事食品流通經營活動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9萬元;針對陳某經營標注虛假生產日期食品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