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產品追溯起源:
2004 年,歐盟宣布:從下一年年初開始,凡在歐盟市場銷售的水產類食品上必須要有可追溯標簽;
2007 年,歐盟實施了通過追溯食品各個關鍵點信息的 “Trace” 工程,該工程的宗旨是通過采集食品生產過程中的關鍵信息來對食品源頭進行追溯查詢。
2005 年,日本就建立了糧食產品認證體系,該體系要求對申請要求認證的糧食產品要對其所施用的化肥的名稱、用量等信息進行明確標識。
2002 年美國國會通過了《生物恐怖主義法令》,該規定指出在 2006 年 12 月前,美國本土的食品或者進口食品都必須通過產品上的批次號、代碼號或者其他任何形式的有效信息以及記錄來對生產原料進行追溯;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為了便于對食品的安全進行追溯,要求在 2003 年 12月中旬以前,在美國從事食品相關產業的部門,都必須向其進行登記;2011 年美國頒布的《FDA食品安全現代法案》要求企業必須將與食品相關的記錄進行存檔,并且對檔案至少保留 2 年。
國內追溯起源:
國內對追溯的認識與起步較晚,最早的溯源體系在2002年;
2003 年 8 月,衛生部公布了《食品安全行動計劃》,該計劃的主要目的是倡導未來五年中國的食品安全工作;《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自 2006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該法律規定國家將逐步實行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制度,對農產品實現有效的“農田到餐桌”的全過程監管,從而保證農產品的質量安全;
2009 年,我國出臺了《大米》(GB1354-2009),對大米的分類、質量標準以及檢測指標等內容都做出了相關要求;

在我國飼料、種子、獸藥等行業已經強制性搭建追溯系統,農藥、化肥、畜牧業養殖、食品、化工業等大部分行業逐漸在完善。隨著不少企業對追溯認知更清晰,在不久的將來追溯系統將會更加完善,追溯應用方面更廣、追溯信息更多樣、追溯質量更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