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和規范動物標識及動物產品追溯體系的業務管理,提高動物標識及動物產品追溯系統(以下簡稱“追溯系統”)中央數據的管理與應用水平,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以下簡稱“疫控中心”)根據農業部《牲畜耳標管理規范》,制定本規則。適用于省級數據平臺、牲畜耳標生產控制軟件與追溯系統中央數據對接。動物標識追溯系統軟件中央數據是指畜禽標識、行政區劃、機構和人員等相關信息?,F行的人工加蓋檢疫印章、檢疫合格證明與檢疫標志相分離的傳統監管手段和方式,與國家對食品安全、人民群眾對肉品質量安全以及信息化發展要求的差距越來越大,亟需加以改進。因此,將豬肉激光灼刻檢疫驗訖印章與電子出證等關聯,可以強化豬肉全程精準追溯監管,對于創新檢疫標志,改進豬肉檢疫合格識別,加強動物衛生監督信息化管理,進一步提高豬肉質量安全水平,促進畜牧業發展和保障公共衛生安全,具有重要意義。

依據屠宰企業動物標識追溯系統(豬肉追溯子系統),新建或利用已有的激光灼刻、RFID(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無線射頻識別)等硬件設備,通過互聯網與農業農村部(或各地)動物檢疫電子出證系統、動物及動物產品追溯系統連接。以生豬產地檢疫證明為生豬來源依據,結合屠宰場豬肉擔鉤上的RFID,出場時在每片豬肉表皮上灼刻檢疫驗訖印章和追溯二維碼,使其與RFID編號以及來源信息相關聯,向上關聯養殖信息,向下關聯流向信息。這樣就建立了覆蓋生豬進場、屠宰、檢疫、肉品出場等關鍵環節的追溯管理工作體系,實現了物(白條肉)、證(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章(動物檢疫驗訖印章)、碼(激光追溯二維碼)的一致性,達到了豬肉來源精確追溯目的,真正建立了從養殖到屠宰的全程追溯鏈條。
豬進場信息采集 生豬出欄后,經產地檢疫出具的電子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包含了養殖環節信息。生豬到達屠宰場后,屠宰場工作人員驗證查標(動物檢疫合格證明、二維碼耳標),進行“瘦肉精”檢測;只有“貨證標”相符、“瘦肉精”檢測合格,生豬方可入場。生豬入場后,屠宰場工作人員將生豬劃分批次(同一張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的生豬為同一批次,不同批次生豬需分別屠宰),然后掃描動物檢疫合格證明上的二維碼,動物標識追溯系統采集該批次動物檢疫合格證信息(含耳標信息),信息自動輸入追溯子系統。
宰前檢疫信息采集 在生豬屠宰前6小時,屠宰場向駐場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申報檢疫,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受理后,派官方獸醫實施宰前檢疫。官方獸醫查驗進場生豬的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和佩戴的耳標(掃描耳標或檢疫證上的二維碼進行信息核查),檢查待宰動物健康狀況,并抽檢“瘦肉精”,將檢疫檢測信息輸入追溯子系統;屠宰生產信息采集 屠宰過程中,屠宰企業利用識讀設備讀取屠宰生產線上豬的耳標信息,通過動物標識追溯系統自動進行耳標注銷與轉換,將二維碼耳標轉換為RFID,將豬與RFID標簽形成關聯綁定,與掛該頭豬的擔鉤上的RFID標簽一一對應。安裝在傳送鏈條上的RFID識讀設備,自動讀取該頭豬擔鉤上的RFID號碼,然后輸入追溯系統,建立唯一的關聯。官方獸醫按照主管部門規定,在生豬屠宰過程中進行同步檢疫、必要的實驗室檢測。
宰后檢疫激光灼刻 經宰后檢疫和肉品品質檢驗后,將檢測結果輸入追溯子系統,不合格產品不允許出廠。RFID識讀設備讀取擔鉤上的RFID信息,激光器從屠宰場追溯系統中讀取該RFID對應的信息,對片豬肉實施激光灼刻; 電子出證肉品出場 肉品出場前,由屠宰場提供貨主(肉品購買者)的姓名或名稱、生豬產品名稱、數量及單位、目的地等信息,并將有關信息輸入電子出證系統,將生豬來源信息與肉品流向信息關聯。電子出證系統出具生豬產品的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同時網絡自動關聯產地檢疫證明信息、屠宰檢疫信息、產品檢疫證明信息、激光灼刻檢疫驗訖印章信息,動物檢疫合格證明、激光灼刻檢疫驗訖印章共同隨豬肉出場
牲畜耳標生產控制軟件與中央數據對接牲畜耳標生產企業生產農業部追溯體系專用二維碼牲畜耳標,應向疫控中心申請與追溯系統中央數據對接,并提交下列申請材料:二維碼牲畜耳標生產申請;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等復印件; 牲畜耳標生產企業情況登記表。
疫控中心對材料核對無誤后,填寫牲畜耳標生產企業與中央數據對接信息表。由動物標識追溯系統軟件技術人員指導牲畜耳標生產企業與追溯系統的中央數據進行對接。對接后的牲畜耳標生產企業按照《牲畜耳標技術規范》生產測試耳標。疫控中心通過動物標識追溯系統軟件生成測試號段,下發至牲畜耳標生產企業,牲畜耳標生產企業完成生產后回傳信息。牲畜耳標生產企業向疫控中心提交測試耳標樣品,并附省級及以上具備農業設備質量檢測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疫控中心使用移動智能識讀器識讀測試耳標樣品,識讀信息無誤后,牲畜耳標生產企業與動物標識追溯系統軟件中央數據對接成功,具備生產二維碼牲畜耳標的能力。
疫控中心在動物標識及動物標識追溯系統軟件信息網(以下簡稱“追溯信息網”)上的二維碼耳標廠商企業名錄中公布已完成數據對接的牲畜耳標生產企業信息。
牲畜耳標生產企業的信息發生變更或停止生產,需及時向疫控中心提供相關事項申請及證明材料,疫控中心核對無誤后填寫牲畜耳標生產企業信息變更表,在追溯信息網上更新企業信息。省級動物標識追溯系統軟件建設單位向疫控中心提交省級動物標識追溯系統軟件和動物標識追溯系統軟件中央數據對接申請。疫控中心技術人員提供相應接口規范文檔,并指導省級平臺建設進行聯調;省級平臺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追溯系統提供的接口規范文檔研發省級平臺相應接口程序,完成省級平臺和動物標識追溯系統軟件的對接;動物標識追溯系統軟件同步基礎信息和耳標管理信息到省級平臺,省級平臺同步本省耳標佩戴、補標、免疫、注銷到動物標識追溯系統軟件。